桂林6歲女孩騎小黃車摔倒骨折!是誰一直縱容

桂林6歲女孩騎小黃車摔倒骨折!是誰一直縱容

2017-12-1108:17桂林日報評論(人參與)


這個小女孩偷騎小黃車摔傷,護士正在細心安慰

6歲女孩騎小黃車骨折

“我們醫院前兩天接收瞭幾個未成年的小女孩,因為騎小黃車摔傷骨折瞭,我們希望能呼籲廣大傢長,不要讓孩子騎共享單車。”近日,記者接到來自桂林市中醫醫院保衛科龐師傅的報料後,前往醫院調查。

三個未滿12歲的未成年人偷騎共享單車,一人摔傷在醫院治療

“當時,我們是接到120的急救電話趕往現場的。急救車開到在騮馬山附近,就看見3個小女孩倒在溝裡,旁邊有3輛小黃車。”趕赴現場救急的創傷科醫師王建紅對當時的情形還記憶猶新。醫護人員檢查發現,3名孩子均未滿12歲,年齡最小的女孩僅6歲,這次摔傷導致她脛骨遠端青枝骨折。

未成年人騎共享單車剎不住?

“讓開、讓開!”12月9日下午,鐵西小巷弄裡,五六名小男孩騎著小黃車呼嘯而過,一些孩子的腳僅能夠住腳踏板,但騎行速度非常快。

“這些孩子常常騎,根本管不住,速度那麼快,看著就危險。”傢住鐵西四裡的彭阿姨告訴記者,常常能在小區裡看見孩子們騎小黃車,且這些孩子絕大部分都是小學生。

記者探訪,發現在桂林一些小街小巷,小學生騎共享單車的現象很多

在琴潭片區、毛塘社區以及市中心的許多小街小巷裡,靜電抽油煙機記者也都發現瞭小學生騎行小黃車的現象。

采訪中,許多市民表示,未成年孩子騎行小黃車等共享單車的行為非常危險,希望引起傢長和學校老師的重視。

12歲以下不得騎車上街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,駕駛自行車、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。孩子的父母或監護人,有責任和義務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、財產安全,應當謹慎、全面的履行監護職責,如若因父母或監護人不當履行或履行監護職責嚴重失職,應當根據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。

但盡管如此,未成年人因騎共享單車導致意外的事例仍在全國各地頻頻發生。

“建議傢長禁止未成年人、尤其是12歲以下的孩子不要騎共享單車,現在馬路上車輛較多,孩子對意外事件的反應能力不足,容易出現意外或者事故,非常危險。此外,一旦孩子出現意外,盡量不要自行處理,一定要盡快撥打120急救油煙靜電機電話送醫院,由醫生進行救治。”王醫生說。

一位小黃車維護人員告訴記者,目前我市很多小黃車已升級成為電子鎖,試圖通過技術手段來解決存在的這些問題。他們在日常巡查維護時,隻要發現12歲以下孩子騎行小黃車的情況也會進行制止。

記者秦紫霞 通訊員詹金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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